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工作安排,自202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,员工作息时间和教职员工作息时间具体调整如下:
一、员工作息时间
起 床: 06:00
早 操: 06:20—07:10
早 餐: 6:30开始
所有教学楼、实验楼采用错峰上下课形式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(1)湖东区第一教学楼1-2层、第二教学楼1-3层;湖西区第三、五、六、九教学楼1-2层、第七教学楼1-4层采用错峰上下课时间表:
第一节:07:50—08:35;第二节:08:35—09:20;
第三节:10:10—10:55;第四节:10:55—11:40;
第五节:13:20—14:05;第六节:14:05—14:50;
第七节:15:40—16:25;第八节:16:25—17:10;
第九节:18:00—18:45;第十节:18:50—19:35。
(2)湖东区第一教学楼3-5层、第二教学楼4-6层;湖西区第三、五、九教学楼3-4层、第六教学楼3层、第七教学楼5-7层、第一、二、四教学楼;湖东、西校区所有实验楼采用错峰上下课时间表:
第一节:08:10—08:55;第二节:08:55—09:40;
第三节:10:30—11:15;第四节:11:15—12:00;
第五节:13:40—14:25;第六节:14:25—15:10;
第七节:16:00—16:45;第八节:16:45—17:30;
第九节:18:00—18:45;第十节 :18:50—19:35。
午 餐:11:30开始
晚 餐:16:30开始
晚自习:20:00—22:00
教室、图书馆熄灯时:22:00
宿舍公寓熄灯时间:23:00
二、教职员工作息时间
夏季作息时间(5月1日至9月30日)
早餐:07:00—08:35
上午: 08:00—11:30
午餐:11:00—12:20
午休: 11:30—13:30
下午: 13:30—17:00
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及时通知到全体师生,认真执行。
党政办公室
2023年4月25日